四大基础保障,全国近500家诊所
适用人群:60天-85周岁(含)
¥ 588 年起
产品介绍
保险案例
理赔服务
常见问题
1. 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接受齿科治疗
2. 在治疗时,被保险人 应将本合同项下的保险金申请权和受领保险金的权利委托给医疗机构。
3. 该医疗机构对被保 险人免收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该医疗机构向保险人提出理赔申请, 该费用由保险人直接支付给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毋需被保险人先行给付,因此保险人不接受任何非通过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的索赔。
4. 若实际医疗费用超过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与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结算。
如有疑问,请拨打40000-95522咨询详情
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齿科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发生的基础治疗和复杂治疗费用;
(二) 非被保险人本人就医时发生的齿科医疗费用;
(三) 无论任何情形(包括紧急情形),被保险人在非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齿科医疗费用;
(四) 被保险人未携带身份证明证件导致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无法确认被保险人身份情形下发生的齿科医疗费用;
(五) 被保险人因未遵照保险人指定医疗机构医生医嘱而发生的齿科医疗费用;
(六) 被保险人因未遵医嘱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而发生的齿科医疗费用;
(七) 因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殴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抗拒司法机关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而发生的齿科医疗费用;
(八) 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期间发生的齿科疾病、损伤导致的齿科医疗费用;
(九) 被保险人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而发生的齿科医疗费用;
(十) 本合同所附《齿科诊疗码分类表》中列明的药品用品类费用。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详细免除责任请以约定条款为准
Q : 就诊前是否必须预约?就诊时我需要出示什么?
A : 是的,就诊必须提前拨打全齿健的热线电话400-082-9998(工作日9:30-18:00)进行诊所的选择和预约。一旦选择了一个诊所品牌并前往就医后,不得再转至其他品牌。持被保险人投保时所用的有效证件就医,无需携带保单。
Q : 本款产品使用年龄是否有要求?
A : 凡出生满60天至85周岁(含)的自然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Q : 保险限额是每次的赔偿限额还是保险期限内总赔偿限额?
A : 保险限额是指保险期限内的总赔偿限额。
Q : 本款产品有自费比例么?
A : 本款产品的保健治疗和意外治疗没有自费比例,基础治疗的自费比例为10%,复杂治疗的自费比例为30%,这部分费用需要您自行承担。
Q : 保险是否设有免赔额?
A : 保险无免赔额,但有相应的赔偿限额。在赔偿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无需客户支付,由保险公司和诊所直接结算。限额内的自付部分和超出限额的部分,由客户自行负担。超出限额部分享受9折优惠,在口腔诊所直接自行支付即可。
Q : 如何区分保健治疗、基础治疗、复杂治医和意外治疗?
A : 保单条款后所附《泰康齿科医疗保险保障计划表》为框架诊疗码分类表,各家医疗机构实际使用的《泰康齿科医疗保险保障计划表》均以此为基础,但会有所细化。若二者存在差异,理赔结算时保险人将以保险人指定的实际就诊医疗机构的《泰康齿科医疗保险保障计划表》为准。
Q : 保险投保成功后,什么时候可以使用?
A : 本产品无等待期,保单生效后即可使用。
Q : 每次诊疗之后,是否需要我垫付医疗费用后向保险公司索赔?
A : 持被保险人投保时所用的有效证件就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且在赔偿限额内的医疗费用(除限额内自费部分),您不需要垫付,由口腔诊所直接与我司结算。
Q : 每次治疗后是否需要我整理诊疗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
A : 无需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办理任何索赔手续或提供资料,这也是我们齿科医疗产品的理赔直付特色和优势。
本产品适用条款及报备文件编号:个人齿科医疗保险(B 款)条款,C0001993251201910110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