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及时处理有效地处理您的反馈,您需要完善一些必要信息
您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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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情况:
保单号码:
1、投诉人可以是保单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2、投诉人可委托他人代为投诉,委托投诉的,投诉人与受托人应签订委托授权书。
3、投诉人为企业客户的代表人时,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4、投诉人应有明确的投诉意愿及具体清晰的投诉事由、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自投诉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会有投诉处理人员与您取得联系,简易案件15个自然日内反馈您处理意见。
6、如上述无法提交或有其他咨询事宜,可联系泰康在线车险服务热线95522-2,感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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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权热线电话: "0991-7589571", "0991-7589572", "0991-7589573"
2、调解机构: 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
3、调解机构电话: 95001303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