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核保宽进严出,新业态保险八大典型案例曝光(七)

来源: 阅客 时间: 2025-05-28 09:51:56 我要分享:
保险强制搭售、核保宽进严出、交易架构嵌套、技术性免责……4月28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新闻发布会,披露了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纠纷中暴露出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和保险机构存在的问题与短板。

案例7:保险单特别约定条款限缩承保范围的,应严格审查特别约定条款的协商一致性一一李某与某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


A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以及附加24小时意外险,约定投保行业类型为道路货物运输。雇主责任险保险条款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从事保险合同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与工作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员工邓某在货车上整理苫布,从货车上约三米高处摔下受伤。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为案涉保险单特别约定条款约定“保险责任仅限交通事故”,本案事故并非交通事故,故不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范围。


北京金融法院认为:保险单特别约定条款与雇主责任保险条款所载内容存在显著区别,保险单特别约定条款将道路交通事故作为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条件,实质系对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进行了限缩,属于对案涉保险合同重要内容的变更。保险公司未提交投保单,案涉保险单中并无A公司对特别约定内容的签章确认,保险公司未提交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对保险合同重要内容达成了变更合意,亦未能证明就该条款进行了提示说明,故难以认定保险单特别约定对被保险人发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单特别约定条款内容拒赔,缺乏合同依据。法院最终判令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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