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核保宽进严出,新业态保险八大典型案例曝光(一)

来源: 阅客 时间: 2025-05-20 09:39:47 我要分享:
保险强制搭售、核保宽进严出、交易架构嵌套、技术性免责……4月28日,北京金融法院召开“依法保障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新闻发布会,披露了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纠纷中暴露出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和保险机构存在的问题与短板。

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宋毅介绍,2021年建院以来,北京金融法院受理保险纠纷二审案件1796件,标的总额超过21.88亿元,涉及新业态劳动者保险权益纠纷占比15.92%。在新业态保险纠纷二审案件中,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雇主责任险纠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为主要纠纷类型。保险机构、被保险人上诉的占比相当,但从裁判结果来看,新业态劳动者及用人单位胜诉率较高。


宋毅表示,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交易结构嵌套转嫁用工成本、规避用工责任的情形突出。此外,保险机构在新业态保险产品设计、展业等环节也暴露多重短板:例如保险产品对灵活就业场景的适配性不足;个别保险机构以特别约定之名行规避责任之实;新业态保险“宽进严出”现象多发;针对技术性免责条款、隐性免责条款、冲突条款、模糊性条款,部分保险机构履行提示告知不到位等。

接下来我们分八天为大家呈现八个案例:

案例1:“穿透式”审理认定众包骑手为意外险的实际投保人一一某保险公司与周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骑手田某每日接单前必须在平台系统点击购买众包骑手意外险(俗称“一日险”),保费由系统自动在田某报酬中扣收。在田某于出租屋内猝死后,田某的法定继承人周某向某保险公司主张保险金60万元遭拒。某保险公司辩称保险单显示的投保人系平台合作商而非骑手田某,田某非死于猝死保险金条款约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根据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公司达成的合作协议,保险公司已就猝死保险金条款向保险经纪公司进行了提示说明。


北京金融法院通过剖析保险交易架构中的多层商业嵌套,穿透认定实际投保人为众包骑手田某,猝死保险金条款为隐性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向平台控股的保险经纪公司进行免责提示告知对骑手田某不发生效力。最终,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周某保险金60万元。


热门产品推荐
下载 APP
关注公众号